
公告日期:2019-08-09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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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及其执行董事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本期债券不新增政府债务。
本期债券由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城建集团食品中药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为发
行人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药科技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
为发行人子公司亳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偿债保证措施包括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收益,严密的本息偿还计划及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
发行人执行董事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执行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
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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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
权代理协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中的安排。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募集说明书中列
明的各种风险。
六、其他重大事项和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
《 2018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接受《 2018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
议》、《 2018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
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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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
订立了《 2018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
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相关义务, 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投资者行使
相应的权利。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9 亳州城建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整( RMB1,400,000,000.00)。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7 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从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四)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票面年利率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
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Shibor 基准利率为《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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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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