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1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亳州分行 (简称 “我公司” 或 “本公司” )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已经签署《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上
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019 年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
称“19 亳州城建债”或“本期债券”)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
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
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
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履行债
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
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
资风险。
现将 2020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2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亳州城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养生大道南侧,龙山路(现漆园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8,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城乡基础设施(包括市政
工程、交通、水利)建设、经营,产权投资及资产运营,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
建筑设备、材料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证,凭许可证件经营)土地开发
投资业务;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土地资产运营;水利项目投资;水利项目开发建
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东是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
基金有限公司,其中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1.86%,中国农发重点建设
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8.1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级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亳州城建
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4195 号),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
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于2019年8月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亳州城建债”,证券代码为1980225.IB;于2019
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亳城建”,证券代码为152237.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19 亳州城建债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4 亿元人民币,所募资
3
金中的 8.50 亿元将用于城建集团食品中药产业园项目和国药科技产业园项目,
剩余 5.50 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城建集团食品中药产业园项目部分已
使用 2.81 亿元,未使用金额 0.69 亿;用于国药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资金部分已使
用 2.49 亿元,未使用金额 2.51 亿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 5.50
亿元已全部使用。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支付第
1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8,820.00 万元,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四)2020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0 年度披露情况如下:
1. 中国债券信息网
(1)发行人于 2020 年 05 月 01 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亳州城建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年度报告》
(2)发行人于 2020 年 06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