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2
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致:钟 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钟祥市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的 委
托,指 派本所王小云律师对其 ⒛ 19年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
公司企业债券 (以 下简称 “本期债券”)2∞ 1年 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 (以 下简称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 )的 合法合
规性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律师法》、《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 “《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
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 改办财金 [2011]1765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 《⒛ 19年 钟祥市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 “《募集
说明书》” )、 《2018年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以 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和
《⒛ 18年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以 下简称 “《债权代理协议》”)的 相关规定就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
格、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 出具法律意戋 槭 宀 ″ 冖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 目的,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
证:公 司已经 向本所提供 了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
的、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 口头及书面的证言,
一切足 以影响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均 已向本所经
办律师披露,并 无任何隐瞒、 虚假或误导之处,提 供的文件
上所有的签名、 印鉴都是真实的,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
件一致。
本所 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必各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 经本所书面 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进行 了
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 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
(一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由本期债券 的发行人钟祥 市城市
建设投资公司 (以 下简称 “钟祥城投”)召 集。 ⒛ 21年 7月
15日 ,发 行 人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lhttp:
〃 -。 sse。 ∞ m。 cn)、 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网站
lhttp:〃 -。 chinabond。 ∞ m。 cn)向 本期债券投 资者发布 了《关于召开 ⒛ 19年 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⒛ 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 下简称 “《会议通知》”),
公告 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召开地点、 债权登记 日、 审议事项、 参与会议人员、 参与程
序、 联系方式、 表决与决议等会议相关事项。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符
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募
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
(二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⒛ 21年 7月 30日 上午 10点 采
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参 与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 98。 SO/0。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及召开方式与 《会议通知》 内容一
致。 截至 ⒛ 21年 7月 30日 12:00会 议结束,未有债券持有
人就 《会议通知》 公告事项 向召集人提 出任何异议。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 《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有
关规定。
二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出席人员资格
(一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召集人为本期债券发行人钟祥
铮 ν吐黯
城投。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
符合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
(二 )出 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 《会议通知》,有 权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
员为截至债权登记 日⒛ 21年 7月 23日 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不 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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