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原因
按照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分别简称“19 宜高投”、“20 宜高投”和
“21 宜高投”)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本评级机构根据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宜昌高投”、“该
公司”或“公司”)提供的经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数据,
对宜昌高投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
方面因素,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
该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公开发行了 19 宜高投,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期限为 10 年,票面利率为 5.23%,附第 5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9 宜高投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宜昌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简
称“综保区一期项目”)。截至 2025 年 3 月末,19 宜高投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其中 7.20 亿元
用于综保区一期项目,2.8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025 年 3 月末该项目累计已投资 12.61 亿元,项目已
基本完工,该项目厂房等物业实现租赁收益纳入其他业务收入。
该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公开发行了 20 宜高投,发行金额为 10.89 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4.49%。20 宜
高投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 2020 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截至 2025 年 3 月末,20 宜高投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往期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公开发行了 21 宜高投,发行金额为 10.50 亿元,期限为 5 年,发行利率为 4.30%。21 宜
高投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 2021 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截至 2025 年 3 月末,21 宜昌高投债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 2021 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数据基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公司 2022-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2024 年公司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具体为:(1)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
关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2)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公司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关
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执行前述 2 项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3)2024 年 1 月 7 日股东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昌产投”)召开董事会,会议
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时由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
理,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涉及报表科目包括调减投资性房地产
2012.05 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503.01 万元和调减未分配利润 1509.04 万元。本报告 2023 年财务数据采用
2024 年审计报告期初数。
2022 年,该公司受让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宜昌产投发展”)100%股权,主要负责宜昌市部分代
建项目建设,净资产体量小;同年,公司新设宜昌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宜昌高投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宜昌高投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宜昌高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并与武汉金宇综合
保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宜昌综保区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与湖北鄂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湖北鄂西矿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 8 月,子公司枝江市金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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