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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9 14:25:06 股吧网页版
15222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9

债券代码:152223.SH、1980212.IB 债券简称:19 曲经开、19 曲经开建投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一、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公司原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王娅女士。根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张勇辉等十一位同志免职的通知》,因企业改革,自然免除王娅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员会《关于杨红梅等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任命潘怡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此,公司现将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潘怡吟女士。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潘怡吟,1988 年 6 月生,云南曲靖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曲靖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科员、挂职马龙县审计局,曲靖市审计局金融与外资运用审计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法规科科长、法规督查科科长,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相关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姓名:潘怡吟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工社市经开投集团五楼

电话:0874-3935888

传真:0874-3255578

邮箱:368422084@qq.com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事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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