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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23: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2019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2019 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六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2019 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曲靖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经开”)编制。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情况 ...... 7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 ...... 11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3
第九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况 ...... 14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 ...... 16第十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17

第十三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 18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9〕62 号
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业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2019〕113 号文件
转报。

本次债券业经经开区国资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曲开国资发〔2018〕8 号)批复同意申请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业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会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同意申请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9 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19 曲经开建投债”)。

3、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4、债券期限:7 年。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起,分 5 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

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 5 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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