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21 19:53:08 股吧网页版
152223:关于召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1


证券代码:152223 证券简称:19曲经开
关于召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
复》(发改财金〔2019〕62号)文件核准发行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18日公开发行了“2019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曲经开”或“本期债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经
〔2015〕132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基础上,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现定于
2022年4月8日召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2223

(三)证券简称:19 曲经开

(四)基本情况:
(一)债券发行额:人民币 5 亿元。
(二)债券期限:7 年。
(三)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7.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起,分 5 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本
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后 5 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付息日:2020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六)本金兑付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18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七)信用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9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或“债权代理人”)

(三)债权登记日:2022年4月7日

(四)召开时间: 2022年4月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2年4月8日 至 2022年4月14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线上非现场形式,指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以专人送达、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参会材料及表决票的参会形式。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1、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非现场通讯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将是否同意议案表决票传真或邮寄至发行人或债权代理人处。如无法于会议召开日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
开当日及会议结束后 4 个工作日(2022 年 4 月 14 日)前将是否
同意决议的表决票传真至发行人或债权代理人处,并不晚于会议
结束的 7 个工作日(2022 年 4 月 19 日)前将书面表决票原件邮
寄至债权代理人处。

3、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未偿还总额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