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241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收
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等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及其发行的“19邯建投/19 邯郸建投债”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19 邯建投/19 2023-6-27 AA+ AA+ 稳定
邯郸建投债
2024 年 5 月 12 日,邯郸建投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金股份”,股票代码:300368.SZ)发布了《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及《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据上述公告信息:
2024 年 3 月 14 日,汇金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
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 年 5 月 10 日,汇金股份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10 号),就汇金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河北证监局对汇金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六条,汇金股份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基于上述原因,汇金股份股票将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开市起复
牌,以 2024 年 5 月 14 日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股票简称由
“汇金股份”变更为“ST 汇金”,证券代码仍为 30036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截至公告披露日,汇金股份已对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予以更正并追溯调整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汇金股份将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据公开信息,2023 年末,汇金股份总资产规模为 20.02 亿元、占
邯郸建投合并口径 5.59%,所有者权益规模为 3.86 亿元、占邯郸建投合并口径3.12%,当年实现收入3.52亿元、占邯郸建投合并口径7.89%,当年净利润为-2.80 亿元。
中证鹏元认为,上述事项将对邯郸建投子公司汇金股份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19 邯建投/19 邯郸建投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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