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自本次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主承销商与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次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主承销商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光合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洛阳市伊川县立奇大厦C区二楼
经营范围: 对电力、能源、金融、铝硅高新产业的投资,日用品、铝制品购销,果树种植,农业项目投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产业园区的投资,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建筑材料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砂石开采、销售,
工程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股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由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伊川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河南省财政厅分别持有51.00%、39.00%和10.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为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债券基本要素
(一) 发行主体: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 债券名称: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三)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发改企业债券【2019】8 号,不超过 7 亿元。
(四)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五) 发行日:2019 年 6 月 12 日
(六)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八)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票面利率为 6.15%,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市场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九) 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
第 5、第 6 及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
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5 年每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 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一)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二)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的方式承销。
(十四)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五) 发行范围及对象:1、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六) 上市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9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次债券于2019年6月17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伊川财源债”,债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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