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1
2019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二O一 九年六 月
2019年 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募集说明书限定的范围,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
发行人经营存续期间资信情况良好,发行人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并为本期债券增加了担保措施, 对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形成了有
力的保障。
发行人承诺不进行高利融资。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西
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及信
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出具综合信用承诺
书,明确了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简称“19 伊川财源债”)。
(二)发行规模: 7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
金提前偿付条款,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 4、 5、 6、 7年末,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
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
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
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
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
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分
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
2019 年伊川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