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宜春市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由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金 200,000.00 万
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9003225830694,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 1166 号商务中心 B 座发投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星。
(二)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及管理;矿产、交通、旅游、金融、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新能源、环保、农业、林业项目及服务业的投资及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资产租赁。
(三)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编制。
3、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反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其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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