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1 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为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及推动浙江(舟山)自贸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舟山群岛新区国际物流岛、休闲旅游基地和全球大宗商品自由贸易港口,提高舟山群岛新区客货运吞吐能力,拟在未来继续改扩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项目,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未来的资本支出规模将不断扩大,刚性债务规模也将有所提升,未来存在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
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
口径总资产分别为 3,656,126.95 万元、3,780,840.17 万元及 3,953,533.10 万元;其中,存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合计分别为 2,781,230.57 万元、2,374,531.42 万元及2,289,350.8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07%、62.80%及 57.91%。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集中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资产,变现能力较弱。
三、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利润总额分别为 31,654.35 万
元、16,194.38 万元及 26,068.31 万元,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贴收入分别为 64,055.03 万元、
75,353.46 万元及 94,461.19 万元,政府补贴收入取得的收益是公司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之一。若发行人政府补贴收入在以后年度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利润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四、报告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经营所需的项目借款、备用金、保证金及应收舟山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国资企业往来款项,回款风险较小。但如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上述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或收回率过低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五、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涉及 2 笔重大未决诉讼,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舟山瑞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信诚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舟山连海石化有限公司、舟山瑞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舟山交通投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舟山瑞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谷储运(舟山)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因相关方涉嫌犯罪,舟山交通投资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受害方之一,油品物权被骗,在扣减合同预收款、履约保证金以及进项税等后,账内风险敞口为 41,818 万元。
公司管理层认为,账外扣押财产与合同抵押物可抵销被骗损失 18,616 万元,包括被公安机关暂时扣押的油品拍卖款 8,416 万元和合同抵押物预计可变现款 10,200 万元。
在扣减账外可抵销损失 18,616 万元后,本次油品物权被骗事项产生的未覆盖风险敞口为 23,202 万元。目前,公司已对涉案方和相关责任第三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公司与律师初步调查取证后,公司管理层判断,该等事项预计损失的最佳估计数为 12,000 万元。为此,本公司对待追偿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12,000 万元。
上述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及风险敞口占发行人报告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不足 5%,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6
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12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3
一、 公司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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