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9
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及 2019 年第二期东营
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致 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及 2019 年第二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根据《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9 年第二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1”)与 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2”)均已于
2019 年 5 月 5 日发行完毕;2019 年第二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3”)已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发行完毕,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恒泰长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作为“19 东营财金债 01”、“19 东营财金债 02”和“19 东营财
金债 03”主承销商,在上述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的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的有关规定,自上述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为出具本报告,本
公司对发行人 2021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19 东营财金债 01”、“19 东营财金债 02”和“19 东营
财金债 03”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19 东营财金债 01”、“19 东营财金债 02”和“19 东营财金债 03”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19 东营财金债 01”、“19 东营财金债 02”和“19 东营财金债 03”的投
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券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要素
(一)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品种一)
1、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1”)。
2、债券代码:1980149.IB(银行间市场);152199.SH(上交所)。
3、发行首日:2019 年 5 月 5 日。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
款、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从第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7.00%。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债券票面年利率,调整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五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或减去下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4 日止。
8、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10、主承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品种二)
1、债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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