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关注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3】0325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区财金发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019 年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1/PR 东财 01”)、“2019 年
第一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19 东营财金债 02/PR东财 02”)和“2019 年第二期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东营
财金债 03/19 东财 03”)进行了信用评级。2023 年 6 月 2 日,东方金诚对东营区财金发展及“19
东营财金债 01/PR 东财 01”、“19 东营财金债 02/PR 东财 02”和“19 东营财金债 03/19 东财 03”
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展望为稳定,维持“19 东营财金债 01/PR 东财 01”、
“19 东营财金债 03/19 东财 03”的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19 东营财金债 02/PR 东财 02”的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结果自评级报告出具日起至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3 年 11 月 7 日,东营区财金发展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金额为 326.95
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2017 年 4 月 30 日,山东浩景建设有限公司与黄河路街道办、公
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了中心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黄河路街道)第二标段。截至 2019 年底,黄河路街道办、公司欠山东浩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本金 289.65 万元。
2022 年 8 月 22 日,山东浩景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剩余工程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债权转
让给曲鑫磊,并书面告知了黄河路街道办和公司。曲鑫磊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归还本金及利息,合计 335.71 万元,并支付此次诉讼费。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
到东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河路街道办、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支付原告曲鑫磊工程款和利息共计 326.95 万元,以及案件受理费 1.65 万元。2023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已向曲鑫磊支付上述工程款、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
东方金诚将持续关注东营区财金发展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对东营区财金发展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
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发行人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邮箱:dfjc@coamc.com.cn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0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 A 座 45、46、47 层 100071 官网:http://www.dfratings.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