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194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被列入被执行人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岳兴安”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18 安岳债 2023 年 6 月 14 日 AA- AAA 稳定
01
19 安岳债
01/PR 安岳 2023 年 6 月 14 日 AA- AAA 稳定
01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其他公开信息,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新增 1 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为(2024)川 2021 执 1296 号,执行
标的 1,044.05 万元,执行法院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
经与公司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如下:该案件系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涉诉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完全结算,因公司对执行标的金额存在一定争议,将在近期申请再审。公司作为安岳县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业务范围包括城市道路、管网、绿化工程、旧城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项目,2023 年末总债务规模为 10.18 亿元,整体刚性债务偿付压力不大。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 34.02 亿元,规模很大,主要系公司与安岳县财政局、安岳长城投资有限公司(民企,其
他应付款余额 3.83 亿元)、安岳县住建局、安岳县藏格投资有限公司(民企,其他应付款余额 2.74 亿元)等的往来款。
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18 安岳债 01”“19 安岳债 01/PR 安岳 01”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