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鹰潭炬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鹰潭炬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3 年 6 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 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 鹰潭高新债/PR 鹰炬能”)的主承销商,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鹰潭炬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鹰潭炬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国信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19 鹰潭高新债/PR 鹰炬能
债券全称 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19 鹰潭高新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 PR 鹰炬能
发行人名称 鹰潭炬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7 年期,附设债券提前偿还条款。
发行规模 6.3 亿元
债券存量 3.78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评级 最新评级时间:2023 年 6 月 1 日
债项 AA,主体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3 亿元,其中 3.8 亿元用于鹰潭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2.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按规定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付息兑付公告,报告期内未披露临时公告。
三、2022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22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7747 号审计报告)。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22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年末 2021年末
资产总计 2,105,685.64 1,793,861.32
其中:流动资产 1,825,642.07 1,543,257.61
其中:存货 1,265,159.50 871,551.37
非流动资产 280,043.57 250,603.71
负债合计 1,232,007.00 1,027,721.59
其中:流动负债 598,034.89 311,402.63
非流动负债 633,972.12 716,318.96
股东权益合计 873,678.64 766,139.74
流动比率(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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