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2
2019 年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作为 2019 年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筒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与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进行接洽,对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主承销商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
法定代表人:朱金锁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建设(含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市场开发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管理;摊床租赁;设施维护;市场配套服务;货物仓储服务;土地整理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9 年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9 鞍山旺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PR 旺通债(上海证券交易所,旧名:19 旺通债)
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1980161.IB(银行间债券市场)、152194.SH(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 7.50%。本期
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别于本期债券的第 3 至第 7 个计
息年度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债券存续期后五年本金随利息的支付一起兑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债券发行日期:2019 年 5 月 6 日
债券到期日期:2026 年 5 月 6 日
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
跟踪第【1242】号 01)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披露,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2023 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发行人披露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后尽快完成,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9 年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及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
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9 鞍山旺通债”,债券代码为 1980161.IB。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 旺通债”,债券代码为 152194.SH。
(二)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6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
每年付息一次,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起,每年除按时付息外,逐年分别兑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6年每年的 5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完成第四付息及第二次提前偿还债券发行总
额 20%的本金,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分别将 2023 年度应付本息及手续费
足额划付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账户中,发行人不存在延迟或尚未偿付的本金及利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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