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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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18 年)
二〇一九年六月
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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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鞍山旺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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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期限较长。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在本期债券期限内,不
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风险,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获取的利息
收益相对下降。
(二)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
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
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
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
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四)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
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总体投资规模较大,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
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遇到不可抗拒的自
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
总成本上升,竣工期延长,从而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五)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相关风险
由于发行人属于地方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地方政府或其他政府机
构可能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施加行政影响,因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一定的支配权
,可能导致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未能投入到既定的募投项目中。此外,如果发行人不能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可能影响募投项目按时竣工,进而影响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
(六)与偿债保障措施相关的风险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以发行人在成功发行债券后的盈利能力为基础,并辅以其他融资渠
道的支持。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存在发行人后期的盈利能力降低、募投项目收益不
能及时实现、信贷政策收紧等情况。上述情况可能使发行人资金链恶化,在债券本息偿付
时点上不能保障资金按时到位。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多项偿债保障措施,如若偿债保
障措施无法落实,将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
(七)第三方担保的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由东北再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北再担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2.2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33.59 亿
元,资产负债率为 46.06%;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5.55 亿元、净利润为 0.92 亿
元,总体财务状况良好。但由于债券市场上始终存在兑付风险,一旦该担保人担保的任何
项目出现风险需要代偿,担保方即会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其对本期债券的担保偿付能力
将受到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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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担保人融资担保业务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由东北再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8 年末,
东北再担保净资产为 33.59 亿元,担保责任余额为 252.42 亿元,担保责任余额是净资产的
7.51 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 28 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
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0 倍”。如东北再担保未来继续增加融资担保,将面临融资担保
责任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的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独立性风险
发行人作为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的企业,其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
、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受到政府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独立经营,造成经营独
立性风险。
(二)战略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投资规模大、周期性较强,较易受到
经济周期、宏观政策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同时,基于海城市对发行人的业务定位,发行人
可能无法及时调整公司战略,面临一定的战略风险。
(三)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流园建设项目和保障房项目,经过严格的论证与测
算,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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