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2019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新居安置工程建设(一期)
项目收益债券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权代理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方正承销保荐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债券基本情况......4
第二节 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及核查情况......23
第五节 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25
第六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6
第七节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7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34
第九节 债券信用评级情况......35
第十节 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36
第一节 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19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新居安置工程建设(一期)项目收益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PR蓉国投(上交所)、19经开国投项目债(银行间)。
债券代码:152192(上交所)、1924010(银行间)。
四、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六、债券余额
人民币9亿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00%。
(二)起息日、付息日
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5月6日,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2020年至2026年每年的5月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个计息年度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债券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设置差额补偿机制,由发行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现“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差额补偿人,当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入无法覆盖债券本息时,将由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九、债券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拟用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新居安置工程建设(一期)项目。
十一、特殊条款
加速到期机制
当出现启动加速到期条款的情形时,债权代理人应立即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发行人应认真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券本金。启动加速到期条款的情形包括不限于:
1、本期债券发行三个月后,项目仍未开工;
2、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不利事项,导致项目收益不能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第三方专项意见的预测水平;
3、项目实施主体破产,需对项目有关的财产和权益进行清算。
4、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或所延期限已到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
5、发行人明确表示或债券持有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发行人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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