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7
债券简称:19 鄂科 01、19 鄂科投债 01 债券代码:152122.SH、1980064.IB
债券简称:19 鄂科 02、19 鄂科投债 02 债券代码:152181.SH、1980146.IB
债券简称:20 鄂科 01、20 鄂科投债 01 债券代码:152406.SH、2080037.IB
债券简称:21 鄂科 01、21 鄂科投债 01 债券代码:152835.SH、2180141.IB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五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 年第二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 年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 年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8 年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9 年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投”、“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2021 年 8 月 27 日,发行人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决定,同意程君同志、曾桂林同志和史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同意秦军同志担任发行人董事并出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此次董事变更变动事项为正常人事任免。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所发行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各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江艳、张康明、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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