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无锡市锡西新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无锡市锡西新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5 月 21 日,原
名为无锡市胡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由无锡市滨湖区胡埭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胡埭资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西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西溪村委会”)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0.00 万元,经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
所内验(2003)第 074 号验资报告。其中,西溪村委会出资 4,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4.00%;
胡埭资产出资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6.00%。
2006 年 06 月 0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公司股东西溪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无锡市
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延村委会”)。
2008 年 12 月 0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由
新股东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经济贸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贸中心”)增资 10,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5,000.00 万元,其中:胡埭资产出资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30%;龙延村委会出资 4,2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8%;经贸中心出资
10,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6.70%。该项出资业经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所内验(2008)第 187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02 月 1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由
股东经贸中心增资 10,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变更后注册资本达 25,000.00 万元,
其中:胡埭资产出资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20%;龙延村委会出资 4,200.00 万元,持股比
例为 16.80%;经贸中心出资 20,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80.00%。该项出资业经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所内验(2009)第 016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07 月 0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由
股东经贸中心增资 15,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变更后注册资本达 40,000.00 万元,
其中:胡埭资产出资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0%;龙延村委会出资 4,200.00 万元,持股比
例为 10.50%;经贸中心出资 35,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7.50%。该项出资业经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所内验(2009)第 121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03 月 03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胡埭资产将其在公司 2.00%的股权
以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市九龙湾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湾公司”);同意龙延村委会将其在公司 10.50%的股权以 4,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九龙湾公司。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市锡西新城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九龙湾公司将其在公司 2.50%的股权以 1,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
锡西新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城乡一体化公司”)。
2016 年 07 月 2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根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文件(锡滨
政复[2016]17 号),同意九龙湾公司将其在公司 10.00%的股权计 4,000.00 万元、新城城乡一体化公司将其在公司 2.5%的股权计 1,000.00 万元、经贸中心将其在公司 67.50%的股权计
27,000.00 万元无偿转让给无锡市滨湖区财政局(以下简称“滨湖区财政局”)。本次变更后,公
司注册资本为 40,000.00 万元,其中,滨湖区财政局出资 32,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0.00%;
经贸中心出资 8,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00%。
2016 年 08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市锡西新城产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03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由
股东经贸中心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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