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债券简称:PR 费城 01 债券代码:152169
债券简称:19 费城资债 01 债券代码:1980119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朱国栋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费县新桥镇政府工作人员,
费县探沂镇党委政法科员,费县城北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费县马庄镇党委组织委员,费县探沂镇党委副书记,费县探沂镇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山东土地集团(费县)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免去朱国栋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委派胡东方为新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胡东方,1972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费县城
北乡武装部助理员,费县城北乡武装部副部长,费城街道凉山头工作区书记、员外工作区书记、经管站站长,费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费城
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费城街道三级主任科员(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12 月抽
调县城市更新征收改造指挥部),山东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
表人。
胡东方先生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本公司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已同意本次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本公司正常人事调整,相关职务已完成过渡,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对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既有决策有效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本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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