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经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城
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00.00
元,实缴资本 860,385,193.86 元。山东城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法定代表人:朱国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3257797226479
公司住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建设路东段商会大厦十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旅游业务;河道采砂;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停车场服务;森林公园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资产评估;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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