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7 19:06:50 股吧网页版
152169: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9费城资债01和19费城01”债权代理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7

债券代码:152169.SH 债券简称:19 费城 01债券代码:1980119.IB 债券简称:19 费城资债 01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9 费城资债 01/19 费城 01”债权代理人

发生变更的公告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 2019 年第一期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券简称:“19 费城资债 01”,债券代码:“1980119.IB”;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19 费城 01”,债券代码:“152169.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人, 就本期债券之债权代理人变更(以下简称“本次变更”)事宜公告如下:一、原债权代理人本期债券的原债权代理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证券”) 。二、变更情况(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鉴于本期债券原债权代理人中金财富证券已成为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更好地履行债权代理职责,经公司、中金财富证券与中金公司的充分沟通,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由中金财富证券变更为中金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中金财富证券与中金公司共同签订《2016 年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债权代理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议之补充协议》”) ,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正式变更为中金公司,中金财富证券不再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二)本次变更的程序履行情况本次变更及《债权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经履行公司审批流程。(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同意经中金财富证券召集,本期债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就本次变更召开了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变更的相关议案。本次变更已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同意。(四)新任债权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1、本期债券的新任债权代理人为中金公司。中金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层成立日期 1995 年 07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资本 人民币 482725.6868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营业期限 1995 年 07 月 31 日至长期

2、新任债权代理人联系方式债权代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联系人:樊瀚元联系电话:010-65051166(五)新任债权代理人的资格及处罚情况中金公司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且非本期债券发行的担保机构,具备担任本期债券之债权代理人的主体资格。中金公司于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六)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与中金财富证券、中金公司正式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 ,正式聘任中金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确定由中金公司承接《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约定中金财富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程序,继续负责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事宜,并提供相关专业服务。上述协议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中金公司于同日起即依法履行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职责。三、移交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期债券之原债权代理人中金财富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