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大公关于关注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重要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经建”)于债券市场发行“19 同建社会债/19 同建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大公评定大同经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 同建社会债/19 同建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大公关注到大同经建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发布《大同市经济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大同经建重要子公司大同市御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东建设”)收到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晋 02 执 181 号之二),裁定终结(2023)晋 02 执 181 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为江苏东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驰建设”),被执行人为御东建设。在江苏东驰建设与御东建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友好协商,江苏东驰建设与御东建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御东建设向江苏东驰建设支付人民币 900,000.00元。履行上述义务后,即视为(2023)晋 02 执 181 号执行案件的
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相关执行结案手续。截至目前,御东建设已向江苏东驰建设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相关结案手续尚在办理中。
根据《公告》,大同经建经营情况稳定,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御东建设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上述诉讼预计不会对御东建设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大公认为,上述事项目前未对大同经建经营活动和信用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大公将持续关注大同经建的经营和信用状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