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2019年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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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次债券所涉及募投项目分别由发行人子公司海门市城市发展有限
公司和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期项目的偿债来源来源于
募投项目收益、发行人经营收益和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
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
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
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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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在确认投资之前,充分了解本次债券
的风险。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日后交易币
种的汇率、利率、税金变动等所产生风险,以及因政治、经济、金融形势
的变化而产生风险,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债券债权代
理协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安
排。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
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
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9 年海门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9
海城投债”)。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
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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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团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
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
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
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债券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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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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