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196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事项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高新”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19 安康高
新债/PR19 2023 年 6 月 27 日 AA AAA 稳定
安高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被纳入
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标的为2,386.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该案件中,主债务人为陕西华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科技”),因未按时向第三方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被第三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对该笔业务承担了 16%的担保责任,涉及担保金额为
381.9 万元,华银科技也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同时被纳入了被执行人
名单。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对华银科技担保余额为 1.70 亿元,担保余
额较大,且此前华银科技出现过贷款展期情况。公司作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总债务为 108.40 亿元,现金短期债务比为 0.40,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
的覆盖程度较弱,2022 年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为 0.34,2023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8.50%,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
中证鹏元认为,若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事项未能及时解决,或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事项的进展,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19 安康高新债/PR19 安高”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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