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3
2019 年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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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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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其不承
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为井冈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且本期债券偿
债保障措施由募投项目收益及发行人经营收益构成。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
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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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 年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简称“ 19 井冈国资债” )。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7 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
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自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
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
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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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
资者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通过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托管。
(九)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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