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公”)出具
的本信用评级报告( 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
级方法在大公官网( www.dagongcredit.com)公开披露。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 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主体信用等级
自本报告出具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
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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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主体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2 月,根据汨政函【 2002】 3 号文件,经汨罗
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 由汨罗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
室(以下简称“汨罗市国资办”) 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初始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 2016 年,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国开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 根据投资协议向公司注资
1,579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379 万元,
其中汨罗市国资办出资 8,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4.79%,国开基金
出资 1,57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21%,公司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开基金与市政府、汨罗市财政局
以及公司签订的四方投资协议,国开基金对公司的投资期限为 20 年,
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0%,待项目建成后,国开基金有权
要求市政府分期回购其股权。 2017 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 汨罗市
国资办将 273,304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国开基金将 25,421 万
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9,104 万元,其中
汨罗市国资办出资 282,104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91.27%, 国开基金出
资 27,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73%。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
309,104 万元, 汨罗市国资办和国开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 91.27%和
8.73%, 市政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资料, 公司名称由“汨
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 并于 2019 年 1 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主要从事汨罗市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的筹
资及建设,以及保障房、安置房等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等
业务,是汨罗市最主要且资产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主体。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 家,分别为汨罗江大
酒店、 汨罗市自来水公司和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汨
公司”)。
表 1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单位:万元、 %)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汨罗江大酒店 1,200 100.00
汨罗市自来水公司 350 100.00
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000 100.00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发债情况
债券概况
本期债券是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不超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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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5.40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 7 年。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设计
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
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
债券面值为 100 元,平价发行,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由三峡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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