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300242 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经绍兴市柯桥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 1997 年 8 月 21 日正式成立,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21704498695D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实收资本情况详见附注六、39。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 199 号 B 幢 5 楼-057(东区)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街道领先国际贸易中心 1 幢 4 楼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安置房建设拆迁、市场经营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母公司为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77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17、“固定资产”、20、“无形资产”、28、“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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