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1
2019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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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三月
2019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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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领导成员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
债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主要由募
投项目收益、发行人经营收益构成。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与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
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为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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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 2019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RMB400,000,000 元) 。
3、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 20%、20%、
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4、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
准利率为《2019 年第一期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五入。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
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
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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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7、发行范围及对象:
(1)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簿记建档: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9、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
托管账户中登记托管。
10、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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