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0
2019 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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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
会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
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
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有关要求,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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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
权代理协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安排。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 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
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简称“ 19 武夷管廊债”) 。
(二)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自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7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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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至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 5 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
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
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对象及流通范围: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
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八)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九) 增信安排: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重要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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