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3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
政府债务。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
措施主要由募投项目收益、发行人自身经营收益构成。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
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 2019 年第
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账户监管及合
作协议》、《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9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9扬子国投债01” )。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15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四)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Shibor基准利率为《 2019年第一期南京
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
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
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2019 年第一期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目 录
声明及提示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