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及 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024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
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致 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及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了 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及 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19 年3 月 14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根据《2021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发行完毕,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向发行人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
议》等的约定履行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对发行人 2024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和主承销商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本公司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 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1、债券名称:2019 年四川简州城投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19 简州专项债”或“PR19 简州”)。
2、债券代码:1980051.IB(银行间市场);152120.SH(上交所)。
3、发行首日:2019 年 3 月 11 日。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6.0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17%。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止。
8、债券担保:本次债券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级别为 AA,19 简州专项债信用级别为 AAA。
10、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债券名称:2021 年四川省简阳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1 简阳发展债”或“21 简发债”)。
2、债券代码:2180145.IB(银行间市场);152837.SH(上交所)。
3、发行首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2.6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设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采用累进利率,前 3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6.25%;第 4、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6.25%+调整基点,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 日止。
额无条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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