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湖州市南浔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湖州市南浔区
人民政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32,000.00 万元,公司于 2005 年 1 月 14 日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上合公司”)持股比例为 93.125%,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6.87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771905457A。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 601 号 2 幢 318 室。
公司经营范围:南浔区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法定代表人:刘厚平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1 月 13 日。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0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84 家,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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