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由息烽县财政局出资组建,2011 年 10 月 19 日取得息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201225841116191。公司注册地为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育才路,注册资本人民币拾叁亿圆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拾叁亿圆整,法定代表人蔡明亚。
2、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承包与分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旅游会展、文化传媒、商业酒店投资与管理(不含住宿、餐饮)各类建设工程、房地产项目和投资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经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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