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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3-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9年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3-08

2019 年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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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 月

2019 年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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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

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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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

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

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9 年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

场建设专项债券(简称“19 文登专项债”)。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附设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附设本金分期兑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

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利率上限

7.5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

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债券存续期后 5 年票面年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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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调整后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

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

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附设本金分期兑付条款,同时附设第 5 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至第 6 年末每年分别兑付

本金的 10%,第 7 年末至第 10 年末每年分别兑付本金的 15%;如投资者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则第 3 年末、

第 4 年末分别兑付本金的 10%,第 5 年末回售价格为 80 元/张;如投资者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第 3 年末、

第 4 年末分别兑付本金的 10%,第 5 年末回售价格为 80 元/张,剩余债券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和第 6 年末每年分别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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