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2019 年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19 年湖北大冶湖高
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的主承销商, 按照 《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 主承销商与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发行人”、 “公司”) 进行接洽, 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
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进行判断,对本次债券存续期间主承销商所了解的
信息进行披露。
本报告不构成对本次债券投资价值的任何评价,也不构成对本次债券投资风
险的任何判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 1 号 5 区 9-10 楼
法定代表人:尹义军
注册资本:56,7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产业投资、开发及经营;工业、
商业、房地产业、旅游业投资、开发及经营;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社会发
展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及投资开发;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海绵工程投资
建设及投资开发;从事政府授权的社会公共资源(冠名、广告发布、停车收费等
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及高新区域范围内企业(产业)投融资、委托贷款及管理;
土地资源开发经营;场地、厂房、门面房、车库等租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
务;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及充电塔建设、运营及维
护。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
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制品销售;供
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2018 年 2 月 14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企业债券 〔2018〕 25 号文
核准了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14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为 4.50 亿元的第一
期企业债券 (以下简称“第一期企业债券”) 和发行规模为 9.50 亿元的第二期企业
债券(以下简称“第二期企业债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和 2019 年 4 月 1
日发行。
项目 第一期企业债券 第二期企业债券
发行人 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2019年第一期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年第二期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9冶高投01(银行间市场)、
19 冶高 01(上海证券交易所)
19冶高投02(银行间市场)、
19 冶高 02(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
1980039(银行间市场)
152099(上海证券交易所)
1980102(银行间市场)
152154(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总额 人民币4.50亿元 人民币9.50亿元
发行首日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4月1日
债券期限及
利率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
面年利率为6.98%,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
面年利率为7.50%,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还本付息方
式
本次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次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
承销团成员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分销商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
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无担保
信用级别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湖北大冶
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0】495号),在此次跟踪评级中,维持公司
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冶高投01/19冶高01”的信
用等级为AAA,维持“19冶高投02/19冶高02”的信用等级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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