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2-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9年第一期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19

2019 年第一期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年 月
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3
明。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龙海市国
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龙海市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龙海市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安排。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主管部门对本期债
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简称“19 龙海债 01”)。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在 上 海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放 利 率 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
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
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利息。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
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起至第七年末止,每年偿还本
期债券本金金额的20%。利息前两年单独支付,之后随当年兑付的本
金部分一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
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4
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7、发行范围及对象: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除外)。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用
名: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9、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10、债权代理人、资金监管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漳州龙海支行为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和资金监管人。
目 录
释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