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04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2】346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顺西秀工投”或“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发行 7 亿元
“2018 年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18 西工投 01/PR 西工 01”)和 2019
年1月发行6.90亿元“2019年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 西工投 01/ PR西工 02”)。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鹏元”)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及相关债项进行定期
跟踪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为负面,“18 西工投 01/PR 西工 01”和“19 西工投 01/
PR 西工 02”信用等级均为 AA。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显示,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皖 0191 执 3324 号,执行标的为 7,495.03 万元。
经向公司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如下:
2020年1月3日,公司与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两淮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就安顺市西秀产业园北区四号(一期)、西秀产业园北区九号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向两淮公司借款 1.00亿元,借款用途为支付项目征地费、拆迁费,借款期限为两年,由安顺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并签订了
《担保协议》。两淮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按照约定将
6,000.00 万元打入公司账户,但截止起诉之日,公司未向两淮公司偿还相应款项。
上述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的进展及其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18 西工投 01/PR 西工 01”
和“19 西工投 01/ PR 西工 02”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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