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7
债券代码: 145263.SH
债券代码: 1880237.IB/152003.SH
债券代码: 1980044.IB/152096.SH
债券代码: 151646.SH
债券代码: 162099.SH
债券代码: 178014.SH
债券简称: 16 西工投
债券简称: 18 西工投 01
债券简称: 19 西工投 01
债券简称: PR 安投 01
债券简称: PR 安投 02
债券简称: 21 安投 01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
被告: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秀教医投”)、
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城投”)、安顺汇资商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资商业公司”)、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工投”或“发行人”或“本公司”)、董登高、余庭庭、
王辉伦
案件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西秀教医投与远东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协议》,根据协议
约定,西秀教医投将设备出让给远东租赁公司,远东租赁公司将设备出租给西秀
教医投使用,西秀教医投支付相应租金,租金偿还由西秀城投、汇资商业公司、
西秀工投、董登高、余庭庭、王辉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西秀教医投出现支付租金逾期的情况,远东租赁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
讼程序, 该案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立案后, 经法院主持调解, 当事人自愿达成
调解。 后因西秀教医投未按照调解协议按时还款, 远东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将融资主体及担保主体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故
发行人成为被执行对象, 执行案号为:( 2021) 沪 74 执 1001 号, 执行标的金额
为 57,406,560.00 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案件已调解结案, 进入执行程序。
二、 影响分析
上述被执行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被执行情况的进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 为《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为被
执行人的公告》 之盖章页)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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