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5
债券代码:145263.SH 债券简称:16 西工投
债券代码:1880237.IB/152003.SH 债券简称:18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980044.IB/152096.SH 债券简称:19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51646.SH 债券简称:PR 安投 01
债券代码:162099.SH 债券简称:PR 安投 02
债券代码:178014.SH 债券简称:21 安投 01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租赁”)
被告: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城投”)
被告: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工投”或“发行人”或“本公司”)
案件基本情况:
徽银租赁与西秀城投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
HY2016L061)及《租赁物买卖合同》(编号:HY2016L061T01),主合同项下租
赁物购买价款为 2 亿元,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租金利率 5.2%。同时,西秀工投
与徽银租赁签署《保证合同》(编号:HY2016L061GC01),自愿为西秀城投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西秀城投出现租金逾期情况,导致徽银租赁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司法诉讼程序,并申请将融资主体及担保主体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故本公司成为
被执行对象,执行案号为:(2021)皖 01 执 1709 号,执行标的金额为 88,275,128.00
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案件各方尚在进行协商调解。
二、影响分析
上述被执行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被执行情况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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