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
总部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
营业期限:2013年07月03日至2063年07月0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迎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7072463936C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
公司行业性质:商务服务业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殡仪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公司历史沿革
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日,系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21日,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新发〔2020〕9号),本公司股东变更为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十(一)。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九。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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