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2
债券代码: 152077 债券简称: 19毕节安方
2019年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1月
18日发行的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
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 2019年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 19毕节安方,代码152077
3、发行人: 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 额和期限 : 人民币 12亿 元, 7 年期, 在债 券存续 期的第
3,4,5,6,7年末(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分别
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20%。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改委〔 2017〕 346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80%。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9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6年每年的1月18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20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逾期部分不另计
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8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
日为2021年1月15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 2021年1月18日
三、付息办法:
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其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该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若债券持有人付息路径变更,
应将新的付息路径及时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债券
持有人未及时通知付息路径而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和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
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
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
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 108号)等规
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五、发行人、主承销机构、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
1、 发行人: 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白果镇新县委党校
法定代表人: 朱祖春
联系人: 刘翰林
联系电话: 0857-3238475
邮政编码: 553299
2、主承销机构: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自贸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37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 潘攀兴
联系电话: 021-38991668
邮政编码: 200120
3、托管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南部新区七号路与碧阳大道西交
叉
联系人: 陈举
联系电话: 0857-8220667
邮政编码: 551700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 为《2019年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付息公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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