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8 年泰州华诚
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上募集简称“《募集说明书》”)、《2018 年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上协议简称“《债权代理协议》”)、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华诚”、“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文件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德邦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就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更情况予以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原因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作出如下变更:
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秦鑫
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孙柏彬
(二)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孙柏彬,男,汉族,1978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泰州市白
马镇财政所所长、泰州市永安洲镇副主任科员、核心港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现任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柏彬
职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0523-86200021
联系信箱:447503155@qq.com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 179 号 B 座 1702 室
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董事会决议有效性,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德邦证券作为 2018 年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德邦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德邦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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