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8年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2018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7

1

2018 年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社会领域产

业专项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

分析报告

2018 年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全体

持有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 2018 年江

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 的主承销商, 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发布的《 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东吴证券提供的其他

材料。东吴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

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 江福根

设立日期: 1991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 111 号

经营范围: 组织工业项目开发、土地开发; 城市建设项目的投资、

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 企业债券基本要素

发行人: 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2018 年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社会领域产

业专项债券(简称“ 18 吴中社会专项债”、“ 18 吴中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 9.6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

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

分协商后确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26%。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

3

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 20%、 20%、 20%、 20%,最后五年每年的

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25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止。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25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

兑付日: 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25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交易场所:全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 募集说明书》 的

约定,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交易

4

流通的申请。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18 吴中社

会专项债”(证券代码: 1880308.IB)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银行间

市场上市,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 18

吴中债”(证券代码: 152053.SH)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二) 本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

的 20%、 2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