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关于延期出具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年
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接受委托,对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津城投”)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我们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客观上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规定由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披露经本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
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4号)的规定,我们编制了本专项说明。
一、 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出具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原因
利津城投公司位于山东省利津县,由于该地的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疫
情管控,利津城投公司自2020年3月中旬才逐步复工,目前尚不能提交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完整
财务资料,导致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等重要科目,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出具利津城投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利津城投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我们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目前已完成审计风险评
估与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对重要科目执行了分析性程序,并已收回全部银行函证、 大部分往
来函证,已完成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检查等细节测试, 剩余与应收账款、 存货、营业收入相
关的重要证据正在补充之中。
三、 预计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与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沟通,拟于2020年5月
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本专项说明仅供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用
途;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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