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30
2018 年第一期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年度分析报告
( 2018 年度)
发行人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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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恒泰长财”)
作为 2018 年第一期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 2011〕 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开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发行人向恒
泰长财提供的其他资料,恒泰长财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
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恒泰长财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利津县城津一路 33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冬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业投资、资产租赁、信息咨询、
代理、中介、经纪服务,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海岸工程、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利津县财政局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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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县城市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发行人 45.83%和 54.17%
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为利津县人民政府。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8 年第一期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8 利津 01(上交所)、 18 利津债 01(银行间)
3、债券代码: 152049.SH、 1880294.IB
4、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5、债券期限: 7 年
6、债券票面利率: 7.50%
7、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6 日出
具的《 2018 年第一期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8、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募集资金投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4 亿元人民币,其中 9,600.00
万元用于利津县韩垣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 8,670.00 万元用于庄科社
区改造工程, 5,730.00 万元用于吴苟李村棚户区改造工程, 16,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分次还本, 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7个计息年度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的比例偿
还本金。
11、付息日:本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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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流通。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8
利津债 01”,证券代码为“1880294”;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简称“18 利津 01”,证券代码为“152049”。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4 亿元, 截至 2018 年末, 发行人已使
用募集资金 884.41 万元,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剩余募集资金
39,115.59 万元暂未使用, 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一致。
(三) 本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发行, 首次付息日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目前尚无兑付兑息情况。
(四) 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
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
四、 发行人偿债能力
中审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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