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8:01:01 股吧网页版
152047:江苏先行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江苏先行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江苏先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12年 3 月,公司统一社会保证代码:91320412592526769A,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 18-1 号(水务大厦),法定代表人:陆可伟。

公司经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武财国(2011)23 号文批准,由常州市武进区国有(集体)资
产管理办公室出资设立,出资金额 60000 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常州永申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永申会内验(2012)第 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3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决定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金 60000 万
元,由股东常州市武进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注册资金 12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天衡[常]验字(2014)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3 月 28 日,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股权划转的通知》,将
常州市武进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原名“江苏先行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30 日,常州市武进区国有(集体)资产管
理办公室与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
将其持有公司 100%股权无偿转让给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股东作
出决定,同意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江苏先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公司办理了变更登记。
2024 年 10 月 09 日,先行控股集团向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提交《关于先行
建设股权划转的请示》,申请将先行建设股权无偿划转给常州市武进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慧先行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于 10 月 11
日对申请进行了批复。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房屋建筑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管理与养护;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
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灯具销售;交通设施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装卸搬运;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票务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打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集团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2025年3月28日。

4、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5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
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2 户、减少 2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