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8
2018年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
债券付息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
2018 年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开始支付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2018 年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 债券简称:18 济西投
4、 债券代码:152043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33 亿元
6、 债券期限:10 年(5+5)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 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63%,按年付息。
9、 起息日:债券期限内每年的 12 月 1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2 月 18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12、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63%,每手本
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6.3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
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三、 付息办法
(一) 本期债券未上市部分,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由一级托管客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利息款,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
期划付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 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中,再由该营业部向该投资者付息;
(三) 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原托
管凭证,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原托
管凭证;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
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办理挂
失手续,并于集中付息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得由他
人代办;
4、 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仍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5、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
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本期债
券发行公告、发行章程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
入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
有债券的个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各付息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
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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